脂肪酸类 脂肪族酰胺类 酯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首页 > 政策法规
浙江制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近日,浙江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在浙江省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均需按照规定开展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央在浙和省属单位由所在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该《规定》对生产、储存以及使用单位的登记工作内容和程序分别做了规定和要求。